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蔡昉在分组会上发言。(中国人大网 李杰摄)
中国人大网讯 2008年12月26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蔡昉审议时说,关于华建敏副委员长所作的报告,我认为这个执法检查报告非常实事求是,没有使用比较笼统的指标,而是使用了比如说合同签约率提高了多少,长期劳动合同签订了多少这样一些更说明问题的指标,所以我觉得这个报告写得比较实在,政策建议也比较正确、准确,分寸上也恰如其分。 他说,报告中有一句话说得非常好,“准确把握法律内涵,使全社会认识到当前形势下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比任何时候更加重要。”我是研究就业问题的,很多人也很关心就业问题,很自然就会想到这次就业冲击是由于国外需求减少,首先影响到了出口外向型企业。因此外向型企业遭遇困难,就包括了劳动力成本提高和劳动纠纷的增加所造成的困难,很容易就想到在这个时候放松执法,甚至缓行。 他说,一部法的严肃性,决定了不应该因为经济形势变化而有所减弱,因为经济波动周期是永远都有的,如果说因为经济周期波动就对一部法的执行力度有所差别,非常不严肃。另一方面,企业遇到困难,职工自然会受到影响,依法守法,保持良好的劳动关系对保持社会稳定尤为重要,所以这个度报告中把握得比较好。此外,报告也提出针对中小企业遇到的问题,建议制定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和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稳定劳动关系这几点结合起来,这个思路非常正确。 他说,报告还建议在规范的同时,制定更多的提高劳动力市场灵活性的措施,其中包括为企业减负,这应该说是解决当前劳动关系的正确思路。最近很多人在讨论GDP达到多少,才能维持就业,因为我们一年有2000多万人要就业,什么样的GDP可以保障?我看了过去不同时期的GDP增长速度和就业的关系,结果发现90年代初到1996年,经济高速增长,平均GDP是11.9%,1997年到2003年是困难时期,这个时候GDP平均8%,之后这几年又超过10%。但是在三个时期就业的增长是同样的,增速都很快,差别在于凡是GDP增长率下降的时候,非正规就业,也就是说灵活就业就加速增长,而正规就业有所减少,特别是在1997年以后一段时间正规就业增长是负数,但是每一次都通过灵活的就业渠道把这个损失补回来了。这样,就给我们一个启发,在困难的时候,灵活的就业渠道对保持就业稳定是至关重要的。我也写过文章,认为劳动合同法的目标不是伤害劳动力市场灵活性,而是规范后者,因此我们要在执法中格外重视发挥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等。因此我建议,一是坚持执法,也要保持劳动力市场灵活性,针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进一步研究劳动合同法实施中的问题,实事求是地解决当前就业遇到的主要困难。(李杰) (责任编辑:) |